想念你




我時常為一句話深深感動,這句話樸實無華而情意悠遠,那就是有人說:「我想念你」。這句話具有複雜意念的濃縮與歸納,應該是「我愛你」、「我關心你」、「我惦記著你」、「我渴望見你」……等等許多許多感情的混合與昇華。

也許在文字當中有各種不同的更強烈詞彙,可以表達一個人對另外一個人的感情,但以我個人的感受,沒有一句話、一種表達,比「我想念你」,更能動人心坎。我想我可以忘記誰曾向我說過:「我愛你」,但我永遠不能忘懷誰曾向我說過:「我想念你」。

愛,可能是很強烈的,很濃郁的,很深遂的;但,想念,卻是更堅韌、更淨化、更沉澱。愛一個人可以不再愛他,想念一個人,是永遠不能再不愛他。詩曰:「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盡期。」這綿綿之恨,便是一種永恆的想念;又說:「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這此一恨,也是不為婚姻形式所囿的永恆思念。

我平日很少與朋友通信,我常怕言不由衷的寫信,又常苦於文字不能抒我的情,但我會常想念朋友。我自己也相信,一定有人雖然長年不接我的信,而能感受到我在想念他們。有的朋友,甚至我根本不知道他是否仍居留在哪一個地方,但我的想念,我深信,則無遠弗屆的可以找到一個焦點,正像雷達幕上的信號一樣。想念,在朋友之間的通訊,可以說是「盡在不言中」。人與人間的關係,有時候也真的必須尋求這樣的突破!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常是不如人意者十之八九,不過,「關係」不單是形而下的,也可作形而上的認同。有情人皆成眷屬,是形而下的;不成眷屬而不失為有情人,則是形而上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愛變昇華,變沉澱為想念。「我想念你」,那是萬般風情,百般無奈而又千種思量的話,沒有任何客觀可以限制的主觀。人們說,愛到深處無怨尤,其實應該說,愛到超脫世俗一般的形態時,便化作無盡的想念了。

愛一個人,到了把一個人的名字、影像、軀殼深藏心頭,雖然不見諸於語言與文字,不表現於形式與動作,但是「變壓」為默默想念的境界,那是一種誰都不可剝奪的權利,大火燒不盡,大水淹不了的情感。因而,我平日最反對「把舊情忘了吧」的說法,如果有人把情感問題請教我,我一定勸人:「即令不能愛,亦無妨把遺憾還諸想念」。世間的婚姻制度是對愛情無情的淘汰制度,有情人能成眷屬的,好比舊聯考制度,能上榜的只有百分之三、四十的比率。我認為,可以把形式歸諸於婚姻,讓感情蛻變成想念,那就無所謂的得失了!

「我想念你」,應該是送給所愛的人最好的意念,那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感情境界。一個人能夠說:「我愛你」,是幸福的;但是一個人若只能說:「我想念你」,那他的幸福更是永遠無可毀損的。一個人能說:「我好愛你」,是好滿足的獲有;但是一個人若說:「我好想念你」,他的奉獻是崇高無人比的!「我愛你」是很美的喜劇,而「我想念你」則是淒美神聖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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