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自由行已經啟動,不僅旅遊業準備大賺人民幣,房地產業者也都摩拳擦掌準備迎接陸客買樓時代的到來,有的準備簡體版的介紹文宣,、改房屋面積單位為平方米,只是海峽兩岸在房地產這個領域還是有些差異之處恐還不止簡繁體或是面積單位。
雖說海峽兩岸的人民屬同文同種,但由於長時間的地理阻隔,彼此之間很多日常用語、說法都已有所不同,跟房地產市場、樓市有關的用語也有諸多不同之處,這裡就來個兩岸房地產專門用語超級比一比。
◎房市←→樓市
房地產市場在台灣簡稱房市,是一個整體市場的通俗說法,比如有人會問「台灣房市景氣是好是壞?」但畢竟房市發音與「房事」一樣,有點不雅,正式場合很少會用這一個詞,免得讓人誤會,用全稱房地產市場或是房屋市場會比較恰當。
在大陸上就不會有此尷尬了,因為房地產市場都簡稱「樓市」,雖然就實務定義上來看,房地產市場其所包含內容比較廣,「樓市」望文生義好像只指樓房的市場,比較狹隘,但就跟台灣的房市用語一樣,用久了大家都知道它是指整個市場的意思,知名的房產雜誌「上海樓市」,就是以介紹整個上海房地產市場為主的刊物。
◎預售屋←→預售房、期房、一手房或樓花
房屋預售制度可說是台灣的一項重要「發明」,已經有三十多年的歷史了,市場上俗稱這類房子為預售屋,隨後才被一些台灣業者將此預售制度帶到華人世界去,早期台灣對預售屋並沒有任何規範,因而衍生很多交易糾紛,後來政府才規定,樓盤項目必須取得官方的建築許可執照才可以對外銷售。因此在台灣買預售屋之前,第一個動作是確定該項目有沒有取得建築許可執照,以保障自身交易的安全。
預售屋在大陸上大多稱為預售房、期房、一手房或稱「樓花」,一手房主要是相對於二手房的一種說法;樓花一詞最早則是源自香港,早期這類產品的銷售也是沒有規範,後來才有較完整的相關法令規範,像上海市房地局就明文規定,別墅或是多層住宅必須封頂,高層必須工程進度達三分之二,才能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目的也是在保障購房人的權益。
◎中古屋←→二手房
在台灣凡是使用過的舊東西都叫做中古的,例如中古車、中古冰箱、中古電視等,房屋也一樣,有人使用過的老房子就叫中古屋。在大陸上,中古屋則通稱為二手房。
但是甚麼樣房齡的房子才可以稱為中古屋,在台灣市場上並無定論,一般而言,五年以上的房子都可稱為中古屋,但在市場不景氣之際,有些新成屋(一手房)經過五、六年都還賣不出去,因此市場上戲稱這類房子為「新古屋」。
在台灣中古屋銷售可以透過幾個管道,一是自行銷售(簡稱自售),其次是透過房屋仲介公司銷售,目前是中古屋銷售的主要通路。近幾年網絡崛起,有些房屋網絡也提供銷售平台,讓民眾自行將房屋上傳到該類網絡上銷售,算是較新的中古屋銷售模式,銷售房屋的屋主可因此省下鉅額的房屋仲介服務費呢。
◎成屋←→現房
成屋是指已經蓋好的房子,主要是與尚未興建的預售屋做區隔,在台灣它是包括新房子及老房子,都是屬於成屋,不過對於新房子又有另一個名詞叫做新成屋,是指開發商剛完工的新房子,但有些新成屋項目地段不佳,賣了好多年都還沒賣完,都快變成中古屋了,因此市場上戲稱這類房子是「新古屋」!
大陸上則稱已經蓋好的房子為現房,意思是現在存有的房子,與台灣的成屋意思是一樣的,但似乎是更傳神一些。
◎餘屋←→尾房
開發商一個項目公開銷售一段時間後,多多少少會剩下幾套房賣不掉,這些房在台灣稱餘屋,在大陸則稱為尾房,不管是餘屋或是尾房,因為是別人挑過剩下來的,基本條件都是比較差,所以開發商都會以較低的價格來促銷,希望不要留下任何一套餘屋或是尾房。
香港及大陸上對於開發商樓盤蓋到一半,沒有資金再蓋下去倒閉了,對這類房子稱為爛尾樓,在台灣對這類房屋一直沒有個說法,現在也就沿用爛尾樓的說法。
◎陽春屋←→毛胚房
五O、六O年代台灣開發商所蓋的房子大多是只有一個「殼」,沒有任何室內的裝修,俗稱陽春屋,但是隨著台灣經濟的起飛,現在的開發商都是提供全裝修的房子,市場已經很少看到所謂的陽春屋了,甚至有些開發商為了提高房屋的賣相,還附全套的裝潢,也就是精裝修了。
在中國大陸建築業的發展大概也是走台灣走過的模式,對於沒有裝修的房子都稱為毛胚房,同樣隨著人民所得的提昇,除了內第二、三級城市還看得到毛胚房外,現在在一線大城市開發商所提供的都是裝修屋。
◎接待中心←→售樓處
開發商取得建築許可執照後,通常會在建築基地上搭建一個臨時的銷售處所,在台灣稱為「接待中心」,高檔的樓盤項目則稱為「接待會所」,在大陸上則稱為售樓處。接待中心裡主要有銷控櫃檯、建築模型、接待桌、樣品屋等,近幾年有越來越多的開發商將鋼筋鋼骨施作、防盜設施、水電配置等硬體設施也都搬到接待中心來,稱為「工學館」,讓一般在建築施工中看不到的一些細節,都用模型讓準購房人看個清楚,以增強購房人的信賴感。
在台灣接待中心正常情況都是搭建在該樓盤的基地上,所以可以實地了解當地的相關生活機能及交通條件。不過,有些樓盤基地較偏遠,或不在主要馬路上,因此開發商會找交通較方便的地方搭接待中心,市場通稱這類接待中心為「外接待」,購房人如果一時不察,可能會誤以為該接待中心即是未來樓盤興建的地方,因而做出錯誤的決策。
◎樣品屋←→樣板房
為了讓購房人對未來所購房子有更真切的體會,大多數的預售屋都會在接待中心當中搭建一、兩套樣品屋,也就是大陸上所稱的樣板房。在台灣有些樓盤是採先建後售,所以也會挑幾套戶型做精裝修的樣品屋,讓購房人參考,一般通稱為「實品屋」,購房人如果喜歡該戶型及其裝潢,也可以另外以加價的方式買下該「實品屋」。
在台灣樣品屋因為都是經過精裝修,而且其中又沒有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雜物」,所以常常對購房人產生「致命的吸引力」,特別是第一次購房者,更容易做出衝動性的購買。除此之外,樣品屋的空間感也常會誤導購房人做出購房的決定,例如房樑及房柱,一般樣品屋是不會將之呈現出來的,加上精裝修的家具如衣櫥衣櫃等,也都不是按照正常尺寸施作,所以會給購房人一個空間很大的錯覺,等到實際完工交屋後,才發現怎麼正常尺寸的桌椅、衣櫥衣櫃、床鋪等一擺進去,家中就沒有一點迴旋的空間。
◎辦公大樓←→寫字樓
公司企業員工上班的場所,通常是房間的形態,所以在台灣稱之為辦公室,這類型的大樓就稱為辦公大樓,在香港及中國則稱為寫字樓,在電腦還未普及之前,辦公室裡的辦公人員都是拿筆寫字工作的,所以稱為寫字樓倒是很貼近事實的。
在台灣辦公樓的等級區分是跟著歐美的分類方式走的,大致上分為A級、B級與C級,在中國則是以甲級、乙級、丙級做區分的。另外,在台灣A級辦公樓之中有一種更科技化的大樓叫做自動化辦公大樓,在中國則稱為智能化寫字樓。
◎店面←→商鋪(門面房)
開店做生意,是從古至今都存在的一種商業行為,好的店就像是下金蛋的金雞母一樣,持續為店家創造財富,因此兩岸之間都有一種類似的說法:「一店旺三代」、「一鋪養三代」,由這類俗語中也可看出來,海峽兩地對店的說法是不一樣的,台灣就叫店面,中國則稱為商鋪,或是叫做門面房。
◎商務出租住宅←→酒店式公寓
越國際化的城市,國際人士的來往就越頻繁,因此就衍生出一種為滿足這類國際商務人士短時期住的需求,在國際上稱這類住的產品為serviced apartment,在台灣把它翻譯成商務出租住宅,在中國及香港則叫做酒店式公寓,這類產品擁有一般家庭的設施,可以自己開伙,但又有酒店式的服務,所以廣受國際商務人士的歡迎。
◎套房←→ 一居、小戶型
在台灣都會地區也是寸土寸金,要打拼賺錢擁有一戶屬於自己的房子也是不容易,因此面積小、設施完備的小戶型住宅,便成為經濟能力有限者購房的優先選擇,這種擁有一個房間、一套衛生間、一個小客廳的房子在台灣叫做套房,在中國則叫一居,住在這類的產品裡,就是很典型電視劇「蝸居」的生活。
◎房屋貸款←→按揭
大部分的台灣人購房還是要跟銀行借錢的,所以就拿房產為抵押品跟銀行借錢購房,銀行根據該房產的估值及購房人的信用狀況,決定借幾成的金額給購房人,購房人則每個月按照與銀行的約定繳交本金及利息,這種商業行為就叫做房屋貸款。
「按揭」一詞源於香港,是英語mortgage的廣東話諧音。跟台灣一樣,地產開發公司在售房時,就會在售房廣告標明「提供×成按揭」,意思即是銀行可以提供給購房者的貸款比例,如「七成」就是可以提供房價70%的貸款。
近幾年來台灣金融業者資金都十分寬鬆,所以銀行業者行非常樂意將錢借貸給購房人,而且房貸的成數都很高,正常情況下購房人都可拿到八成甚至是八成五的房貸。由於跟銀行借錢購房太容易,因此也引發台灣樓市的過度炒作,為了抑制市場的炒房,台灣中央銀行從2010年六月下旬開始限縮台北市及部分新北市的地區,購房人第二套購房房貸不可超過七成,房貸利率也比一般房貸高一些。
◎頭期款←→首付
不管是房屋貸款或是按揭,都不可能百分之百跟銀行借款,自己不用出任何一毛錢,以上述的例子,銀行提供房價70%的貸款,若是房價100萬人民幣,購房人就得自行籌措30萬的款項,這筆款項在台灣叫頭期款或是自備款,在中國則叫做首付或叫首付款。
◎交屋←→完工入伙
開發商按照施工藍圖及買賣合約,在一定時間內如圖如質興建完成後,就通知購房人辦理相關過戶手續,這個動作在台灣叫做完工交屋。這個名詞及意思跟完工入伙比較接近,入伙一詞也是源於香港,原意是指購房人可以入住開伙。
另外還有一個相關的名詞叫「入伙紙」,這也是香港地區的用語,入伙紙是政府單位所發出的一紙許可證,是一份證明該樓盤物業符合標準的重要文件,證明單位結構安全並適合居住,類似台灣房屋興建完成建築管理單位會驗收後發給使用執照(簡稱使照)的意思一樣,從入伙紙及使照就可判別該樓盤的年齡是多少了!
◎上樑←→封頂
傳統中式房屋都是雙斜式的屋頂,因此屋頂中的主大樑是房屋居住安全的關鍵所在,工程到上樑步驟,也意味該房屋已接近完工階段,是馬虎不得的工程,傳統習俗上都要舉行上樑儀式,要挑吉時,並準備牲禮祭拜,以示慎重。但現代建築都是西式洋樓,沒有中式建築的木頭大樑,但是在台灣仍沿用此名詞,只要樓盤建築工程進行到屋頂的灌漿(預拌混凝土)動作,還是會舉行上樑儀式。
因此這種在樓盤屋頂灌漿的動作,是比較接近中國地區的說法「封頂」,所以峰頂並不是只房子興建完成,後續還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呢!
◎坪←→平方米(平米)
在台灣房地產的面積習慣都是用坪為計算單位,不論是跟開發商或是房屋仲介商接洽購房,大家談的都是以「坪」為房屋面積的計算單位,跟大陸上慣用的平方米不一樣,一平方米等於0.3025坪,一坪等於3.30579平方公尺。
不過,台灣政府在官方土地或房屋產權的登記上還是以平方公尺為登記單位。最近官方也透過各地方不動產經紀業公會宣導,於刊登房地產廣告時,標示房屋、土地面積優先考慮「平方公尺」法定劃一度量衡單位,必要時再加註其他單位,以避免造成混淆。
◎公設比←→公攤(得房率)
除非是老式的房子,否則新式的建築都會有一些公共設施,所以在台灣或是在中國購房一定是買一定的室內面積與一定比例的公共設施,這些公共設施占整個房子面積的比例,在台灣叫做公設比,在中國則稱為公設分攤,簡稱公攤。
舉個例,小王買了一套房總面積是100平方米,公共設施占了30平方米,公設比與公攤就是30%,換另一種說法就是得房率七成70%。基本上,購房人希望是公設比越低越好,得房率越高越好。
◎國宅(國民住宅)←→經濟適用房(廉租房)
國民住宅(簡稱國宅)是政府為中低收入居民所提供的住宅,通常是公寓型態、集合式住宅,由政府出資興建,以較低廉的金額出售或是出租給當地居民,是屬於一種社會福利政策。
國民住宅的稱呼,在中國大陸稱為經濟適用房(出售)或廉租房(出租),在香港稱為公共屋邨(簡稱公屋),澳門稱為社會房屋,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稱為組屋(flat),國民住宅相當盛行的日本則稱為公營住宅。
◎法拍屋←→法院拍賣房(法院房或法拍房)
法拍屋是指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的房屋。當債務人(屋主)無力履行房貸合約,或無法清償債務時,而被債權人經由各種司法程式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將債務人名下房屋拍賣,以拍賣所得價金給付給債權人。這種房產一般會比周邊同類型的房產便宜二~五成,因此成為一些投資客賺取價差的很好標的,只是法拍屋通常無法事先入內看房子的狀況,所以也潛藏一些投資風險。
在台灣除了法拍屋之外,還有類似的金拍屋與銀拍屋,所謂金拍屋是各地方法院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灣金服公司)」公開拍賣上述債務人房屋的簡稱,其程序與一般法拍屋差異不大;銀拍屋係指經過法院拍賣程序、未成交,而由金融業者承受下來的房產,實務上已經轉為該銀行的資產,所以不會有產權等方面的問題,銀行將該類房產委外舉行「拍賣會」,簡稱為銀拍屋,底價大約是市價的5-6成,跟法拍屋與金拍屋最大不同之處,銀拍屋是採現場口頭喊價,前兩者都是現場密封投標單進行。
雖說海峽兩岸的人民屬同文同種,但由於長時間的地理阻隔,彼此之間很多日常用語、說法都已有所不同,跟房地產市場、樓市有關的用語也有諸多不同之處,這裡就來個兩岸房地產專門用語超級比一比。
◎房市←→樓市
房地產市場在台灣簡稱房市,是一個整體市場的通俗說法,比如有人會問「台灣房市景氣是好是壞?」但畢竟房市發音與「房事」一樣,有點不雅,正式場合很少會用這一個詞,免得讓人誤會,用全稱房地產市場或是房屋市場會比較恰當。
在大陸上就不會有此尷尬了,因為房地產市場都簡稱「樓市」,雖然就實務定義上來看,房地產市場其所包含內容比較廣,「樓市」望文生義好像只指樓房的市場,比較狹隘,但就跟台灣的房市用語一樣,用久了大家都知道它是指整個市場的意思,知名的房產雜誌「上海樓市」,就是以介紹整個上海房地產市場為主的刊物。
◎預售屋←→預售房、期房、一手房或樓花
房屋預售制度可說是台灣的一項重要「發明」,已經有三十多年的歷史了,市場上俗稱這類房子為預售屋,隨後才被一些台灣業者將此預售制度帶到華人世界去,早期台灣對預售屋並沒有任何規範,因而衍生很多交易糾紛,後來政府才規定,樓盤項目必須取得官方的建築許可執照才可以對外銷售。因此在台灣買預售屋之前,第一個動作是確定該項目有沒有取得建築許可執照,以保障自身交易的安全。
預售屋在大陸上大多稱為預售房、期房、一手房或稱「樓花」,一手房主要是相對於二手房的一種說法;樓花一詞最早則是源自香港,早期這類產品的銷售也是沒有規範,後來才有較完整的相關法令規範,像上海市房地局就明文規定,別墅或是多層住宅必須封頂,高層必須工程進度達三分之二,才能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目的也是在保障購房人的權益。
◎中古屋←→二手房
在台灣凡是使用過的舊東西都叫做中古的,例如中古車、中古冰箱、中古電視等,房屋也一樣,有人使用過的老房子就叫中古屋。在大陸上,中古屋則通稱為二手房。
但是甚麼樣房齡的房子才可以稱為中古屋,在台灣市場上並無定論,一般而言,五年以上的房子都可稱為中古屋,但在市場不景氣之際,有些新成屋(一手房)經過五、六年都還賣不出去,因此市場上戲稱這類房子為「新古屋」。
在台灣中古屋銷售可以透過幾個管道,一是自行銷售(簡稱自售),其次是透過房屋仲介公司銷售,目前是中古屋銷售的主要通路。近幾年網絡崛起,有些房屋網絡也提供銷售平台,讓民眾自行將房屋上傳到該類網絡上銷售,算是較新的中古屋銷售模式,銷售房屋的屋主可因此省下鉅額的房屋仲介服務費呢。
◎成屋←→現房
成屋是指已經蓋好的房子,主要是與尚未興建的預售屋做區隔,在台灣它是包括新房子及老房子,都是屬於成屋,不過對於新房子又有另一個名詞叫做新成屋,是指開發商剛完工的新房子,但有些新成屋項目地段不佳,賣了好多年都還沒賣完,都快變成中古屋了,因此市場上戲稱這類房子是「新古屋」!
大陸上則稱已經蓋好的房子為現房,意思是現在存有的房子,與台灣的成屋意思是一樣的,但似乎是更傳神一些。
◎餘屋←→尾房
開發商一個項目公開銷售一段時間後,多多少少會剩下幾套房賣不掉,這些房在台灣稱餘屋,在大陸則稱為尾房,不管是餘屋或是尾房,因為是別人挑過剩下來的,基本條件都是比較差,所以開發商都會以較低的價格來促銷,希望不要留下任何一套餘屋或是尾房。
香港及大陸上對於開發商樓盤蓋到一半,沒有資金再蓋下去倒閉了,對這類房子稱為爛尾樓,在台灣對這類房屋一直沒有個說法,現在也就沿用爛尾樓的說法。
◎陽春屋←→毛胚房
五O、六O年代台灣開發商所蓋的房子大多是只有一個「殼」,沒有任何室內的裝修,俗稱陽春屋,但是隨著台灣經濟的起飛,現在的開發商都是提供全裝修的房子,市場已經很少看到所謂的陽春屋了,甚至有些開發商為了提高房屋的賣相,還附全套的裝潢,也就是精裝修了。
在中國大陸建築業的發展大概也是走台灣走過的模式,對於沒有裝修的房子都稱為毛胚房,同樣隨著人民所得的提昇,除了內第二、三級城市還看得到毛胚房外,現在在一線大城市開發商所提供的都是裝修屋。
◎接待中心←→售樓處
開發商取得建築許可執照後,通常會在建築基地上搭建一個臨時的銷售處所,在台灣稱為「接待中心」,高檔的樓盤項目則稱為「接待會所」,在大陸上則稱為售樓處。接待中心裡主要有銷控櫃檯、建築模型、接待桌、樣品屋等,近幾年有越來越多的開發商將鋼筋鋼骨施作、防盜設施、水電配置等硬體設施也都搬到接待中心來,稱為「工學館」,讓一般在建築施工中看不到的一些細節,都用模型讓準購房人看個清楚,以增強購房人的信賴感。
在台灣接待中心正常情況都是搭建在該樓盤的基地上,所以可以實地了解當地的相關生活機能及交通條件。不過,有些樓盤基地較偏遠,或不在主要馬路上,因此開發商會找交通較方便的地方搭接待中心,市場通稱這類接待中心為「外接待」,購房人如果一時不察,可能會誤以為該接待中心即是未來樓盤興建的地方,因而做出錯誤的決策。
◎樣品屋←→樣板房
為了讓購房人對未來所購房子有更真切的體會,大多數的預售屋都會在接待中心當中搭建一、兩套樣品屋,也就是大陸上所稱的樣板房。在台灣有些樓盤是採先建後售,所以也會挑幾套戶型做精裝修的樣品屋,讓購房人參考,一般通稱為「實品屋」,購房人如果喜歡該戶型及其裝潢,也可以另外以加價的方式買下該「實品屋」。
在台灣樣品屋因為都是經過精裝修,而且其中又沒有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雜物」,所以常常對購房人產生「致命的吸引力」,特別是第一次購房者,更容易做出衝動性的購買。除此之外,樣品屋的空間感也常會誤導購房人做出購房的決定,例如房樑及房柱,一般樣品屋是不會將之呈現出來的,加上精裝修的家具如衣櫥衣櫃等,也都不是按照正常尺寸施作,所以會給購房人一個空間很大的錯覺,等到實際完工交屋後,才發現怎麼正常尺寸的桌椅、衣櫥衣櫃、床鋪等一擺進去,家中就沒有一點迴旋的空間。
◎辦公大樓←→寫字樓
公司企業員工上班的場所,通常是房間的形態,所以在台灣稱之為辦公室,這類型的大樓就稱為辦公大樓,在香港及中國則稱為寫字樓,在電腦還未普及之前,辦公室裡的辦公人員都是拿筆寫字工作的,所以稱為寫字樓倒是很貼近事實的。
在台灣辦公樓的等級區分是跟著歐美的分類方式走的,大致上分為A級、B級與C級,在中國則是以甲級、乙級、丙級做區分的。另外,在台灣A級辦公樓之中有一種更科技化的大樓叫做自動化辦公大樓,在中國則稱為智能化寫字樓。
◎店面←→商鋪(門面房)
開店做生意,是從古至今都存在的一種商業行為,好的店就像是下金蛋的金雞母一樣,持續為店家創造財富,因此兩岸之間都有一種類似的說法:「一店旺三代」、「一鋪養三代」,由這類俗語中也可看出來,海峽兩地對店的說法是不一樣的,台灣就叫店面,中國則稱為商鋪,或是叫做門面房。
◎商務出租住宅←→酒店式公寓
越國際化的城市,國際人士的來往就越頻繁,因此就衍生出一種為滿足這類國際商務人士短時期住的需求,在國際上稱這類住的產品為serviced apartment,在台灣把它翻譯成商務出租住宅,在中國及香港則叫做酒店式公寓,這類產品擁有一般家庭的設施,可以自己開伙,但又有酒店式的服務,所以廣受國際商務人士的歡迎。
◎套房←→ 一居、小戶型
在台灣都會地區也是寸土寸金,要打拼賺錢擁有一戶屬於自己的房子也是不容易,因此面積小、設施完備的小戶型住宅,便成為經濟能力有限者購房的優先選擇,這種擁有一個房間、一套衛生間、一個小客廳的房子在台灣叫做套房,在中國則叫一居,住在這類的產品裡,就是很典型電視劇「蝸居」的生活。
◎房屋貸款←→按揭
大部分的台灣人購房還是要跟銀行借錢的,所以就拿房產為抵押品跟銀行借錢購房,銀行根據該房產的估值及購房人的信用狀況,決定借幾成的金額給購房人,購房人則每個月按照與銀行的約定繳交本金及利息,這種商業行為就叫做房屋貸款。
「按揭」一詞源於香港,是英語mortgage的廣東話諧音。跟台灣一樣,地產開發公司在售房時,就會在售房廣告標明「提供×成按揭」,意思即是銀行可以提供給購房者的貸款比例,如「七成」就是可以提供房價70%的貸款。
近幾年來台灣金融業者資金都十分寬鬆,所以銀行業者行非常樂意將錢借貸給購房人,而且房貸的成數都很高,正常情況下購房人都可拿到八成甚至是八成五的房貸。由於跟銀行借錢購房太容易,因此也引發台灣樓市的過度炒作,為了抑制市場的炒房,台灣中央銀行從2010年六月下旬開始限縮台北市及部分新北市的地區,購房人第二套購房房貸不可超過七成,房貸利率也比一般房貸高一些。
◎頭期款←→首付
不管是房屋貸款或是按揭,都不可能百分之百跟銀行借款,自己不用出任何一毛錢,以上述的例子,銀行提供房價70%的貸款,若是房價100萬人民幣,購房人就得自行籌措30萬的款項,這筆款項在台灣叫頭期款或是自備款,在中國則叫做首付或叫首付款。
◎交屋←→完工入伙
開發商按照施工藍圖及買賣合約,在一定時間內如圖如質興建完成後,就通知購房人辦理相關過戶手續,這個動作在台灣叫做完工交屋。這個名詞及意思跟完工入伙比較接近,入伙一詞也是源於香港,原意是指購房人可以入住開伙。
另外還有一個相關的名詞叫「入伙紙」,這也是香港地區的用語,入伙紙是政府單位所發出的一紙許可證,是一份證明該樓盤物業符合標準的重要文件,證明單位結構安全並適合居住,類似台灣房屋興建完成建築管理單位會驗收後發給使用執照(簡稱使照)的意思一樣,從入伙紙及使照就可判別該樓盤的年齡是多少了!
◎上樑←→封頂
傳統中式房屋都是雙斜式的屋頂,因此屋頂中的主大樑是房屋居住安全的關鍵所在,工程到上樑步驟,也意味該房屋已接近完工階段,是馬虎不得的工程,傳統習俗上都要舉行上樑儀式,要挑吉時,並準備牲禮祭拜,以示慎重。但現代建築都是西式洋樓,沒有中式建築的木頭大樑,但是在台灣仍沿用此名詞,只要樓盤建築工程進行到屋頂的灌漿(預拌混凝土)動作,還是會舉行上樑儀式。
因此這種在樓盤屋頂灌漿的動作,是比較接近中國地區的說法「封頂」,所以峰頂並不是只房子興建完成,後續還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呢!
◎坪←→平方米(平米)
在台灣房地產的面積習慣都是用坪為計算單位,不論是跟開發商或是房屋仲介商接洽購房,大家談的都是以「坪」為房屋面積的計算單位,跟大陸上慣用的平方米不一樣,一平方米等於0.3025坪,一坪等於3.30579平方公尺。
不過,台灣政府在官方土地或房屋產權的登記上還是以平方公尺為登記單位。最近官方也透過各地方不動產經紀業公會宣導,於刊登房地產廣告時,標示房屋、土地面積優先考慮「平方公尺」法定劃一度量衡單位,必要時再加註其他單位,以避免造成混淆。
◎公設比←→公攤(得房率)
除非是老式的房子,否則新式的建築都會有一些公共設施,所以在台灣或是在中國購房一定是買一定的室內面積與一定比例的公共設施,這些公共設施占整個房子面積的比例,在台灣叫做公設比,在中國則稱為公設分攤,簡稱公攤。
舉個例,小王買了一套房總面積是100平方米,公共設施占了30平方米,公設比與公攤就是30%,換另一種說法就是得房率七成70%。基本上,購房人希望是公設比越低越好,得房率越高越好。
◎國宅(國民住宅)←→經濟適用房(廉租房)
國民住宅(簡稱國宅)是政府為中低收入居民所提供的住宅,通常是公寓型態、集合式住宅,由政府出資興建,以較低廉的金額出售或是出租給當地居民,是屬於一種社會福利政策。
國民住宅的稱呼,在中國大陸稱為經濟適用房(出售)或廉租房(出租),在香港稱為公共屋邨(簡稱公屋),澳門稱為社會房屋,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稱為組屋(flat),國民住宅相當盛行的日本則稱為公營住宅。
◎法拍屋←→法院拍賣房(法院房或法拍房)
法拍屋是指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的房屋。當債務人(屋主)無力履行房貸合約,或無法清償債務時,而被債權人經由各種司法程式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將債務人名下房屋拍賣,以拍賣所得價金給付給債權人。這種房產一般會比周邊同類型的房產便宜二~五成,因此成為一些投資客賺取價差的很好標的,只是法拍屋通常無法事先入內看房子的狀況,所以也潛藏一些投資風險。
在台灣除了法拍屋之外,還有類似的金拍屋與銀拍屋,所謂金拍屋是各地方法院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灣金服公司)」公開拍賣上述債務人房屋的簡稱,其程序與一般法拍屋差異不大;銀拍屋係指經過法院拍賣程序、未成交,而由金融業者承受下來的房產,實務上已經轉為該銀行的資產,所以不會有產權等方面的問題,銀行將該類房產委外舉行「拍賣會」,簡稱為銀拍屋,底價大約是市價的5-6成,跟法拍屋與金拍屋最大不同之處,銀拍屋是採現場口頭喊價,前兩者都是現場密封投標單進行。
留言
想請問台灣是用“房地產”還是“不動產”多呢?兩個用法是否有區別?謝謝!
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