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不必是奢侈稅的變身或轉型


房地合一稅行政院版本近日在立法院正式三讀修法通過,雖然事後產官學都對房地合一稅同表贊同,歧見變少了只是房地合一稅應該定調是為導正長期畸形的房地稅制,不該被視為是打炒房的工具,也不要再說是奢侈稅的轉型,橋歸橋、路歸路,若是賦予稅改太多的任務,最後反而可能模糊了焦點。

在沒有太多阻攔之下,財政部提出的正房地合一稅稅改法案,在立法院順利的闖關成功,雖然說稅率與免稅方式遭行政院大力的修正,稅率拉高到最高45%,免稅額不以房屋總價4000萬一刀切,改以獲利400萬為分水嶺,讓原先開心的房地產業者,在三讀之前又是罵聲連連,甚至揚言要走上街頭,但最後修法通過後,尷尬的業者也都反過頭來稱許這一個稅改的新里程碑!

最明顯的是建築業者跳出來說,稅改通過是利空出盡,房市下半年會有所表現,成屋交易也將獲得購屋人的青睞,房仲業者則大力催眠、鼓勵民眾在年底之前進場購屋,投資客則號召粉絲以人頭或是公司法人進場炒作!

姑且不管未來房地合一稅上路後房市走勢如何?買賣屋民眾如何反應?個人認為政府部門及社會大眾還是應該要確立一些正確的觀念,才能夠讓房地合一稅改的工程將來可以順利的推動,而不會橫生枝節與阻力!

房地合一稅是為建立正常交易稅賦制度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房地合一稅是為建立正常的房地交易稅賦制度,這是稅改的初衷也是最高指導原則,是要改變過去複雜又低於市價的課稅方式,不是要打房,也沒有太過沉重、要平抑房價的重責大任,如果將這次稅改賦予太多的任務,不僅會模糊了焦點,也會讓整個稅改案複雜化。

就之前財政部的版本來看,為建立制度的意涵比較濃,相較的,後來通過的行政院版本,則明顯的「文以載道」的味道比較濃,行政院在居住正義的大旗之下,希望能夠同步達到抑制市場炒作的目的!

房地合一稅比現行稅制來得重

其次,房地合一稅已比現行稅制來得重。這是很多人在看待這次房地稅改時普遍忽略或誤解的地方,不管房地合一稅未來課稅的稅基是如何,基本上會比現行財產交易所得的課稅方式來得重。

以實際案例來做比較,A出售持有八年的房地獲利207萬元,現行制度之下,所得稅與土增稅合併約繳8.9萬,租稅負擔率4.3%;房地合一稅之後,若用行政院版本最高45%的稅率來計算,同樣是A的案例,房地合一稅約要繳93.2萬,並沒有比較輕稅。

房地合一稅不該拿來跟奢侈稅比較

最後,房地合一稅不該拿來跟奢侈稅比較,也不必是奢侈稅的變身或轉型,財政部部長對外常說房地合一稅是奢侈稅的轉型,這種說法是財政部自己在打爛仗。因為兩者完全是不同的課稅目的與課稅方式。

奢侈稅是為打擊短線炒作的非常稅制手段,屬暫時型的稅制措施,可說是正常稅制之下的「違章建築」,它原本就不能長期存在,也不該長期存在,階段性任務達到之後,就該退場。現在市場短線炒作已獲得抑制,原本就該退場了!

再說,奢侈稅是種懲罰性的稅制,是以最終成交價乘以稅率課稅,不管賺賠都要課稅,所以它課的稅絕對是比房地合一稅來得高。

相對的,房地合一稅是要建立可長可久的房地稅制,不是要去打擊投機炒作,是以獲利多少來課稅,有所得才課稅,若與奢侈稅去做比較,實際稅負當然是比較低,不過這是不當類比,兩者不該混為一談,將它當作是奢侈稅的變身或轉型,都是不倫不類,更不該理會奢侈稅退場,房地合一稅實施,投資客是否重返戰場這種假設性的議題,徒增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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