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曾經擁有呢?還是要天長地久!


有一則廣告名言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這是由周潤發所拍的一個手錶的廣告,若把這段台詞拿來打房產產品廣告,我倒覺得再恰當不過了,那要打什麼房產產品呢?就是地上權住宅囉,因為它的使用是有年限的,它不會陪你天長地久……

最近台北市有一個地上權住宅預售案在交屋,但有些已購客戶卻反悔了不想交屋,甚至要狀告建商詐欺,指業者沒有清楚說明地上權住宅的權利義務,想當初業者如果用這個廣告詞:「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來打該建案廣告,相信購屋人就不會對地上權住宅有錯誤的認知,更不會對地上權住宅有過度的期待了!


地上權宅不會陪你天長地久

因為它是個只擁有70年使用年限的預售建案,蓋好後只剩下60多年可居住使用,不可能讓購屋人天長地久的居住,更不可能像一般住宅房子一樣,可以世世代代傳子傳孫,有了這樣的了解,這起的購屋糾紛也就無由而生了!

記得幾年前,有一個朋友要換屋,在考量市場上多種產品及諸多因素之後,他最後在要不要買上述地上權住宅建案上游移不決,要是買地上權住宅,最讓他無法釋懷的是,也可能是他兒子最無法諒解的,是他沒能留一戶擁有完整產權的房子給唯一的兒子,這個兒子可能會因而怨恨他一輩子呢。


在經過心裡多番掙扎之後,最後這個朋友還是決定買該地上權建案的房子,也順利地換到這地上權的房子居住,說服他自己的理由,除了居住環境、居住品質之外,最最關鍵的理由,是該房子有70年的使用權,老爸他自己在這房子頂多跟家人住個30多年就百年了,還留下近40年使用期的房子給兒子,這已經足夠了,兒子不該再有任何怨言了!

市場上普遍有個錯誤的認知,認為地上權住宅對一般購屋人是比較不利的,但對蓋地上權建案的業者就相對佔有優勢。其實也不盡然,近兩年,就有越來越多的建築業者在取得地上權土地後,在持有成本無預警大幅調升後,紛紛打起退堂鼓,高喊不玩了!


建築業者也慘被套牢

這些看壞地上權住宅的業者當中,有人幸運地順利的下庄了,像是嘉泥年初宣布旗下子公司嘉新資產開發持有的大安區地上權案,與國有財產署解除地上權契約,成為全台第一宗地上權案解約案。但有人則沒這麼幸運,像是新纖旗下的新星興業公司,本已經決議要跟國產署解約,但國產署以該案已開工,已經無法解約,等於頭已經洗了,不得不硬著頭皮再走下去,未來命運如何還未可知。

不過,也有建築業者命運更悲慘,像是昇陽建設在板橋推出的「昇陽寓見」地上權案,房子都已經蓋好,但是還有一大半還沒賣出,眼見50年使用期只剩45年,但去年地租卻大漲五成以上,讓業者手上猶如抱著一顆大燙手山芋,大感吃不消,一怒告上法院,成為國內建商為地上權住宅告官的首例。

無獨有偶,國內第一個地上權豪宅「台北花園」的住戶也集體狀告國產署,「台北花園」位於信義計畫區,早期月繳地租約4萬多元,但到了2016年地租竟然漲到每月12萬元,每年光是地租就高達144萬元,稅負增加幅度高達一.六倍,讓這些被外界認為是隱藏實力的大咖住戶們,也都同感沉重壓力。

如此看來,在先天不良後天失調的情況下地上權住宅已經快變成過街老鼠了,除非你能灑脫的只求曾經擁有,否則建議你還是少碰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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