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紅包的名義就可以閃過紅單轉手的禁令嗎?

 

今年七月一日實價登錄2.0上路,除了讓交易資訊更透明之外,額外的祭出預售屋紅單不得轉售的禁令,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最近市場上已看到有用紅包名義來轉售預售權利的案例,這招真能躲掉新法令的處罰嗎?又可能衍生那些問題呢?

 

實價登錄2.0一上路,很多人可能都已上內政部的實價登錄平台,去查詢更透明更即時的房屋成交資訊,過去只能查到中古屋的區段成交行情,現在則可以看到完整的門牌號碼,並追溯過去的成交案件;過去預售屋的成交行情往往要2~3年之後才能揭曉,參考時效性極低,現在大約一個半月之後就看得到銷售中的預售屋行情,對於正在找預售屋的民眾意義重大,比較不用擔心買貴、受騙上當。

 

實登2.0祭出抑制預售炒作殺手鐧

 

這確實是我國不動產資訊透明化,很重要的一個里程碑。除此之外,實價登錄2.0還祭出了抑制預售屋炒作的一支殺手鐧,那就是禁止預售屋的紅單再轉售,同時還拿出高額罰款伺候,讓投資客靠紅單轉手賺取不當價差的現象不再出現,還給自住者一個更透明、更乾淨、更公平的交易環境。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投資客腦筋動得很快,最近在售屋平台上就看到一個很特殊的銷售物件,總價只有30萬元,在此高房價的年代,怎麼可能有房產物件總價只要30萬元。

 

經了解這是一個台南高鐵站特區的預售案,有民眾好不容易抽籤拿到該預售屋簽約的權利(就是紅單),因個人因素想要出讓這個權利,並藉此賺取30萬的紅包錢,但又擔心因此觸法,所以才想出以簽私約的方式,期約日後再以換約方式轉售給下一手買家。

 

紅包「巧門」衍生4類狀況及問題

 

這看似個聰明賺取價差的方法,也可說是一「巧門」,以紅包名義轉手預售屋權利,手續上看似沒有直接轉手紅單,但這其中還是可能衍生出以下4類狀況及問題,買賣方還是不能等閒視之。

 

首先,是否為紅單轉售?要由主管機關認定。該案例的賣方雖然不是在當下轉手紅單,似乎可避開實登2.0的禁令,但到底有沒有違法,還要由主管機關認定,不是自己說了算,一旦被認定是紅單轉售,30萬很可能全部飛了,而且最高可罰到百萬呢!

 

其次,逃不出房地合一稅2.0重稅。即使上一階段不被認定為紅單轉售,但是在簽約後再以換約轉手,還是逃不出房地合一稅2.0課重稅這一關,若隱匿沒去報稅還有逃漏稅相關罰責。

 

還有,建商不給換約怎麼辦?有些建商會約定完工交屋之前不得換約,若是碰到這種狀況,下一手買家可能已將部分或全部款項都給賣方,但卻無法拿到更實質的購屋合約,這時就可能衍生不必要的交易糾紛。

 

最後,是買方也可能中途反悔不買,以檢舉賣方疑似將紅單轉售,來試圖拿回已給出的款項,最後可能弄得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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