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飯店式管理宅」與「飯店宅」有何差別嗎?



最近南台灣打造了一座全台最高的「飯店式管理宅」,而北台灣新店則傳出一件「飯店宅」的弊案,兩者字面上看似差不多,實際上則是天差地遠,你若不察買到的是「飯店宅」,最慘的下場有可能會是有家歸不得!


近來高雄建設利多不斷,除台積電要進駐之外,全球連鎖的洲際酒店也在亞洲新灣區正式開幕,與遠雄集團的豪宅案「THE ONE」垂直共構,一躍成為全國最高的「飯店式管理宅」(地上68層),提供該案豪宅住戶最貼心的五星級飯店式服務,這算是國內住宅市場中利基型的產品,頗獲金字塔頂端客源喜愛。


大約是同一時間,在北台灣新店成屋案「國賓大苑」則傳出官商勾結弊案,疑似官商勾結,將飯店分割當住宅來賣,讓原本該是飯店使用的建築變成一個豪宅社區,檢調兵分13路搜索涉案官商相關人等,這就是市場上人稱的「飯店宅」。


差3個字有天地之別


以上兩種產品,字面上看似差不多,若不加以細究,恐怕還真容易混淆,然而差3個字可就有天地之別喔。「飯店式管理宅」是屬合法性的住宅產品,買家可合法居住使用,另外再附加提供星級飯店的高檔服務,一般都是屬豪宅級建案才會有的規劃。除了遠雄「THE ONE」之外,先前較知名的還有敦北「文華苑」、大直「西華富邦」、松江「琢豐」、台中「勤美之森」等。


但是「飯店宅」嚴格來講是蓋在飯店用地上的建築物,依法要做飯店或旅館使用,不能分割、單獨銷售,更不能買來當住家使用。這次爆出弊案的「國賓大苑」之外,市場上還傳聞「上碧潭」、「印象西湖」、「濱湖高第」、「湖美學」等都是屬相同性質的建案,前不久電視媒體上還看到「湖美學」住戶與建商纏訟的新聞,住戶希望與建商達成「退屋還款」協議,快快擺脫誤買「飯店宅」的惡夢。


誤買「飯店宅」是一場惡夢


為什麼誤買「飯店宅」會是一場惡夢呢?因為這些「飯店宅」建案都是蓋在旅館用地上,基本上,旅館用地其土地使用項目僅能做「供旅館及其附屬設施或觀光主管機關同意之設施」,也就是說它不能當一般住宅來銷售,更不可以拿來當住宅使用,它跟市場上的「工業住宅」相似,都是屬於違法住宅產品,民眾若是買這類房子來當住宅使用,就是違反了建築法、都市計畫法。


既是違法行為,輕者會被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重者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若是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也就是說,最慘的話將會面臨無房可住、無家可歸的命運,購屋前可得要張大眼睛,免得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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