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終於市場談論許久的實價登錄正式上路了,雖然現行實價登錄的制度還存在著一些缺失,但我仍然覺得有比沒有好,畢竟我們在不動產資訊透明化路上落後人家許多,只是在資訊透明化的大旗之下,有建商大聲宣告建案將推行「不二價」交易,讓市場又是一陣錯愕,到底買屋、賣屋真的能夠「不二價」嗎?
聽到很多人提到不動產交易不二價時,就會拿出超商買東西的經驗,說去超商買罐飲料或是買個便當時,不會有人去跟店員說可不可以打個折扣、少個幾塊錢,商品上標示多少錢,就給多少錢,不會有任何的紛爭,省時又省事,所以房屋當然也可以推行「不二價」交易。
只是喜歡舉反證的我這時就想到另一種購物經驗,那就是逛百貨公司買東西,百貨公司除了美食街、超市、書局等之外,大多數的商品也都有標示價格,但每個人都有經驗,一定會跟店員低聲下氣的說請她打個折,而且多少都會有一點折扣,即使是精品或是名牌包都有折扣,那為什麼總價動輒數百萬的房子不能議價,要推不二價,這真的行得通嗎!
先看看別人怎麼做吧!鄰近的香港預售屋銷售就採不二價,去年中國大陸五月一日起推行的「一房一價」新制,也是希望走到不二價的銷售模式,避免市場投機炒作。
但這兩者有一個共同性,就是「明碼」標示、「明碼」銷售,也就是銷售價格「全都露」,購屋民眾想買某一預售屋或新成屋,都可以在政府官方網站及該接待中心一覽無遺的看到每一戶的坪數及定價,至於該價格是不是就是鐵板一塊不能動,實際上還是可以議價的,就像在百貨公司買衣服一樣,多少還是有殺價空間,至少可以讓買賣雙方資訊不對稱的狀況獲得改善。
趁著實價登錄上路,國內有些建築業者也來湊熱鬧說要推行不二價,實際上是在吃政府及購屋人的豆腐,因為目前上路的實價登錄制度並不是全面百分百的資訊透明化,甚至說半透明化都還算過譽呢,如果不動產資訊還不能百分百透明化,說要推動不動產交易不二價,簡直就是緣木求魚。
怎麼說呢?一個不動產的交易過程分為「銷售前」、「銷售中」與「銷售後」,這三個過程的交易資訊完全透明,才是百分百的資訊透明化,目前我們做的實價登錄,只是讓「銷售後」的價格透明化而已,何況查詢時還遮遮掩掩,只能查到區段化及去識別化之後的資訊,所以我才說連半透明化都還說不上呢。
這次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本來我們有機會跨到「銷售中」資訊透明化的境地,但因主管機關在修法的過程中退卻了、妥協了,所以變成現在預售案在代銷與建商銷售約期滿或完銷後30天內,才得申報成交價格,而不是在「銷售中」買賣合約簽訂後30天內申報價格,其間透明度差異有多大,明眼人一看就知。
至於不動產交易不二價,就是要走到「銷售前」資訊也透明化,也就是要「明碼」標示、「明碼」銷售,業者說建案要推不二價銷售,一來政府現行法令沒有規範、沒有要求,二來業者準備好讓所有房價資訊都攤在陽光下了嗎?如果沒有,也只是說說罷了!當業者願意在接待中心將所有房子的價格都公示,將檯面下的銷控表也完全揭露時,再來說賣屋不二價吧!
聽到很多人提到不動產交易不二價時,就會拿出超商買東西的經驗,說去超商買罐飲料或是買個便當時,不會有人去跟店員說可不可以打個折扣、少個幾塊錢,商品上標示多少錢,就給多少錢,不會有任何的紛爭,省時又省事,所以房屋當然也可以推行「不二價」交易。
只是喜歡舉反證的我這時就想到另一種購物經驗,那就是逛百貨公司買東西,百貨公司除了美食街、超市、書局等之外,大多數的商品也都有標示價格,但每個人都有經驗,一定會跟店員低聲下氣的說請她打個折,而且多少都會有一點折扣,即使是精品或是名牌包都有折扣,那為什麼總價動輒數百萬的房子不能議價,要推不二價,這真的行得通嗎!
先看看別人怎麼做吧!鄰近的香港預售屋銷售就採不二價,去年中國大陸五月一日起推行的「一房一價」新制,也是希望走到不二價的銷售模式,避免市場投機炒作。
但這兩者有一個共同性,就是「明碼」標示、「明碼」銷售,也就是銷售價格「全都露」,購屋民眾想買某一預售屋或新成屋,都可以在政府官方網站及該接待中心一覽無遺的看到每一戶的坪數及定價,至於該價格是不是就是鐵板一塊不能動,實際上還是可以議價的,就像在百貨公司買衣服一樣,多少還是有殺價空間,至少可以讓買賣雙方資訊不對稱的狀況獲得改善。
趁著實價登錄上路,國內有些建築業者也來湊熱鬧說要推行不二價,實際上是在吃政府及購屋人的豆腐,因為目前上路的實價登錄制度並不是全面百分百的資訊透明化,甚至說半透明化都還算過譽呢,如果不動產資訊還不能百分百透明化,說要推動不動產交易不二價,簡直就是緣木求魚。
怎麼說呢?一個不動產的交易過程分為「銷售前」、「銷售中」與「銷售後」,這三個過程的交易資訊完全透明,才是百分百的資訊透明化,目前我們做的實價登錄,只是讓「銷售後」的價格透明化而已,何況查詢時還遮遮掩掩,只能查到區段化及去識別化之後的資訊,所以我才說連半透明化都還說不上呢。
這次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本來我們有機會跨到「銷售中」資訊透明化的境地,但因主管機關在修法的過程中退卻了、妥協了,所以變成現在預售案在代銷與建商銷售約期滿或完銷後30天內,才得申報成交價格,而不是在「銷售中」買賣合約簽訂後30天內申報價格,其間透明度差異有多大,明眼人一看就知。
至於不動產交易不二價,就是要走到「銷售前」資訊也透明化,也就是要「明碼」標示、「明碼」銷售,業者說建案要推不二價銷售,一來政府現行法令沒有規範、沒有要求,二來業者準備好讓所有房價資訊都攤在陽光下了嗎?如果沒有,也只是說說罷了!當業者願意在接待中心將所有房子的價格都公示,將檯面下的銷控表也完全揭露時,再來說賣屋不二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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