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的人購屋都需要跟銀行借款,借房貸時當然是還款條件越輕鬆越好,利率越低越好、房貸額度越高越好,當然能夠不還本金只繳利息的「還款寬限期」更輕鬆,只是「還款寬限期」是種先甘後苦的房貸,並不見得適合所有的購屋人,建議使用之前還是先好好衡量一下,避免購屋人淪為屋奴、房屋淪為法拍屋。
「還款寬限期」是指房貸借款人在約定的時期內,只需每月支付利息暫不還貸款本金,有開辦這類貸款的銀行一般會給3~5年的寬限期,等到寬限期結束後,才對貸款發放金額按合約約定的本金利息平均攤還,在目前低利的環境下,寬限期內購屋人還款壓力非常非常的低,可是一旦寬限期結束,之前沒繳一毛錢的本金都要在後續的本金攤還期一併來繳,這樣還款壓力一下子就暴增了!
舉個實際的案例好了,假設小陳在台北買一戶2000萬的房子要自住,貸款額度七成,房貸利率2%,還款年限20年。若是照一般本息平均攤還方式計算,小陳每個月要還銀行70,824元,20年下來總還款金額達1699萬7,760元。
但因小陳覺得月還款70,824元壓力太重了,於是跟銀行約定三年的還款寬限期,因此前三年每個月只要繳利息23,333元,第四年起還款寬限期結束,每月還款金額就跳升到81,010元,將近是寬限期內的四倍,20年期滿總還款金額更是達到1736萬6,144元,比正常本息平均攤還多繳了36萬8,384元的利息錢。
正常房貸與還款寬限期房貸比較
房貸還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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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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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期滿總還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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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本息還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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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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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97,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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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款寬限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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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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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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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66,1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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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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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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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適合寬限期的是先買後賣的換屋族群,想換屋的人可能都會面臨到,舊屋還沒賣掉,但又很想買新屋,卻資金不足的尷尬場面,這時候就可好好運用寬限期,因為前手房屋賣掉後就有大筆資金進帳,可以加速還房貸本金,所以寬限期滿之後,還款壓力並不見得會更沉重。
第三類族群是可以確定兩三年後會有紅利、獎金、賣股票或是中樂透(應該沒有人可預測吧)等大筆進帳者,這類人士如果有喜歡的標的屋,但是還款能力稍不足,當然也可以運用還款寬限期。
還款寬限期是一種高槓桿的購屋操作模式,並不是適用於任何人,如果是屬於自住型的買家,或是資金還款能力不足者,還是不要輕易的使用,何況未來利率走勢只會升不會跌,在使用這類房貸之前,還是要先惦惦自己真正的還款能力,才不會讓自己淪為屋奴,或是讓心愛的房子淪為法拍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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