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由於桃園八德合宜住宅興建爆發弊案,於是很多人又開始檢討合宜住宅的政策功過,當初市場普遍一片叫好聲的住宅政策,如今好像又成了過街老鼠一般,最新發展是A7合宜住宅也傳出可能有弊案,更讓合宜住宅有被汙名化的情形,說實在的,合宜住宅無罪,是懷璧其罪!
2012年五月中央政府推出的第一批合宜住宅正式開賣,隔年林口A7合宜住宅也對外銷售,雖然地段力並不佳,但由於價格更低廉,還是各自吸引數萬戶的民眾申請,在很短的時間內兩批合宜住宅都賣光光,還有很多民眾買不到呢。
當市場還期待政府推出第三、第四批合宜住宅時,當時內政部長李鴻源卻對外說不會再有第三批的合宜住宅了,讓很多人都非常失望,只是中央政府不再推合宜住宅,倒是不禁止地方政府自行推合宜住宅,於是就有了台中版及桃園版的合宜住宅推出,終於引發出桃園合宜住宅行賄的弊案來。
說實在的,合宜住宅並不是政府的住宅新政策,說穿了它就是過去的國民住宅,只是在國人住宅自有率已達八成五以上,又有些縣市國宅滯銷的情況下,政府認為已經沒必要再由政府來蓋國宅,所以乾脆連興建國宅的法源依據國民住宅條例都廢掉,各縣市政府的國宅部門也都裁撤掉了。
誰知這幾年來房價飆漲,高房價成為民怨之首,政府為解決高民怨,除了持續打炒房之外,就是想要以增加市場供給的方式來平抑房價,合宜住宅就是在此思維,又無法源依據之下所產出的政策工具,有些立法委員批評合宜宅是個違法的產物,並不為過,只是這是政府便宜行事的結果,跟合宜宅照顧弱勢民眾與平抑房價的初衷並相違背。
另一個合宜宅被人批評最多的地方,就是沒有附買回機制,讓抽到籤買到合宜宅的人,宛如就是中樂透一般,未來轉手有非常大的價差可賺,如果是有附買回機制,合宜宅的住戶未來只能賣回給政府,政府以民眾購入之原價加計利息與通貨膨脹等因素買回,然後再轉賣給第二手符合購買資格的弱勢民眾,這些合宜宅就不會流到一般中古屋市場,像現在的國宅一樣,讓承購人賺取不合理的利潤,合宜宅永遠握在政府的手中,政府也不用擔心再也找不到其他土地蓋合宜住宅。
這也不是合宜住宅本身的錯,是政府制度設計的錯,這政策的思維模式之所以偏了錯了,主要是政府主管部門不要也不願去管理這些合宜宅的買進與賣出,說白了就是怕麻煩,現在桃園合宜宅經此弊案後,要來採行此一附買回機制,未來問題恐怕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合宜住宅在高房價時代確實有其必要性與功能性,如今演變成人人喊打,問題不在合宜住宅,而是在制度制定與執行的時候出問題,衍生出弊案更與政策之初衷無相關,那是人性與官箴的問題,這在什麼部門什麼機關都是可能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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