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立法院修法通過,從明年起將還未正式實施的證券交易所得稅給廢了,主要原因是證所稅讓股市交易量能持續萎縮,也將股市大戶、外資趕到國外去了,由於股市是經濟的櫥窗,這個櫥窗如此蕭條,當然無助於民眾的投資獲利,也不利於內需市場的消費,在今年國內經濟成長率保1難度大增情況下,救股市好像更有它的正當性。
相對的,國內房市持續低迷,交易量也不斷創新低紀錄,倚賴房屋交易量的相關產業都已有關門倒閉的現象產生,直接的貢獻了全國的失業率,姑不論房地產是不是火車頭工業,這種房市低迷所產生的連鎖效應,也已經衝擊了內需及經濟成長力道。
但是同樣是屬資本利得稅的房地合一稅,卻是按照既定時程,如財政部長所說的,在2016年元旦正式上路。
回過頭來看,廢證所稅不僅不符合量能課稅、有所得就課稅的原則,也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是不是某種程度在鼓勵民眾也來反房地合一稅呢?
假設一種情境,明年某甲拿了1000萬投資股票,一年內非常幸運的賺了300萬,但是這300萬卻不用繳半毛所得稅。同樣的,某乙拿了1000萬買了一間房子,假設在一年內賣出,他也是賺了300萬,結果如何呢?因為房地合一稅的關係,某乙要將獲利的300萬吐出135萬給中華民國政府(45%的稅率),實際上獲利可能還不到165萬。
這麼簡單的數字比較,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公平在哪裡,房產持有人當然會氣在心裡口難開!更讓很多房市投資客憤憤不平的是,買房子投資,被政府、被學者視為是炒房,被視為是洪水猛獸,所以要祭出許許多多的手段來遏止投資炒房。
但是買股票、投資股票,若是有賺錢,要來課個交易所得稅都困難重重,一旦市場有個風吹草動,股市重挫,還要傾全力去救股市,政府甚至還成立個國安基金,隨時待命要進場救股市,這又哪有公平正義可言呢!
股市不振,有人也說是證所稅的大戶條款,將大戶將外資都趕到海外去了。但是政府一連串的打房措施,也逼得國內的資金紛紛往海外找尋避風港,這些資金一出國門,恐怕5~10年內都不會回來的,萬一這些資金投資有閃失,或是掉入投資陷阱,更可能完全化為烏有,政府就完全不care這些資金的「死活」嗎?
事實上,筆者個人是贊同開徵房地合一稅的,因為有所得就該課稅。依照這個簡單的道理,廢掉證所稅是不公不義的,假使這種不公不義都可以被合理化,投資買賣房地產的民眾也該揭竿而起,要求廢掉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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