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新法七月全面上路 期還給消費者一個無炒作的房市



為了健全房市、打擊投資客短線炒作,內政部祭出了史上最強的打炒房修法—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經過一番的「好事多磨」,終於確定在七月開始全面實施,雖然修法時程有所延宕,但我們還是高度肯定政府健全房市的決心,期待此後房市能夠回歸正軌,還給購屋消費者一個無炒作的購屋環境與市場。


早在2021年底房地產主管機關內政部就提出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但是在送進立法院之後,一度被冰在立法院的「冷凍庫」,直到2022年底,在九合一選舉之後敗部大復活,迅即在今年元月10日三讀通過,在經過9大子法出爐及預告期之後,終於確定在七月正式全面上路。這項修法旨在抑制房市投機炒作,將那些在預售市場中狠吸自住客血的投資客趕出市場,找回房市原本該有的居住正義機制,因此被媒體喻為史上最強打炒房修法,其中有五大重點,媒體圈及市場上都將之稱為「打炒房五大重拳」。


一、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契約讓與或轉售


先前政府已經修法禁止預售屋紅單的轉售,但卻留下了一個預售屋、新成屋換約轉售的大漏洞,讓很多的投資客藉此轉售牟利、哄抬房價,引發高度民怨及輿論不滿。只是怕此舉若是全面封殺恐傷及無辜,所以有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還是可有條件地申請讓與或轉售第三人。此外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投資客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可按戶棟重罰50萬至300萬元。


二、重罰市場炒作行為


條文中明確規範3種炒作行為:1.不得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說明會或其他傳播方式散布不實資訊,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2.不得與他人通謀或為虛偽交易,營造不動產交易活絡的表象;3.自行、以他人名義或集結多數人違規銷售、連續買入或加價轉售不動產,且明顯影響市場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若有上述行為都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最低100萬、最高5,000萬元罰款,經限期改正未改正者,並可連續處罰。


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


這是這次修法最讓人驚艷的配套,也就是所謂的「吹哨者條款」,畢竟徒法不足以自行,主管機關的人力編制也有限,此機制就是希望全民都來當政府的眼線,若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證據以實名制方式向縣市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撥30%金額作為檢舉獎金,最高上限則是1000萬元,期讓不肖業者能夠無所遁形。


四、管制私法人購買住宅、採許可制

這是此次修法爭議最大的一項,為了怕私法人夾著豐沛的資金在住宅市場中短線進出,炒高房價,特別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採許可制,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此後私法人若想買受住宅須經許可,主要有六種樣態,包括座員工宿舍使用,但不可超過員工人數;具規模的出租經營使用,持有同一使用執照內五戶以上;衛生福利機構場所使用;合作社買受住宅,供社員共同使用;合建、實施或參與都更危老;以及其他經內政部公告的用途。



不過有以下九種樣態,私法人購買住宅是免經許可的,包括供國營事業或受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AMC/台灣金聯、經紀業買受瑕疵物件、法院拍賣、文化資產、優先購買權、都市更新、危老重建,以及與土地所有權人簽訂合建契約,而買受土地所有權人的住宅。但因這些規定頗細、頗為複雜,私法人購買之前還是得詳細的了解及評估。


五、預售屋解約須申報登錄


這是這次修法最無爭議的一項,規定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


在這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法進入三讀之前,消基會也特別召開記者會呼籲,這項攸關居住正義的修法能夠盡速三讀通過,並盡快施行,同時也對市場投機炒作者喊話,房子是拿來住的,不是拿來炒作的。眼看新法在下半年上路,我們也感到非常欣慰,也期待房市此後不再有任何投機炒作,民眾的購屋權益也能獲得最大的保障!


註:原文刊登於消基會「消費者報導」雜誌七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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