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全新落成 卻不敢去交屋!


小林與新婚妻子在兩年前訂了一戶預售屋,準備要脫離無殼蝸牛一族,最近新大樓已經完工,建商來函通知要小林前往交屋。新屋落成乃是喜事一樁,但小林卻沒有一絲絲的喜悅之情,因為過年前他被迫放起無薪假,家中只剩老婆在公家機關的一分收入,讓他現在陷入交屋可能已無力負擔每月房貸,不交屋可能損失百來萬自備款的窘境,真的是交屋、不交屋千萬難啊!

兩、三年前買的預售屋終於將完工交屋了,這在前幾年應該很少人不去交屋,但現在經濟大環境丕變,這時很多人可能都面臨了交屋?不交屋?千萬難的抉擇,在此建議要考量三大層面,首先檢視地段生活機能優不優?再看一旦交屋,有無降低還款壓力的方法?如果真無力負擔,就該壯士斷腕,以哀兵姿態與建商協商,以能爭取退回最多自備款為前提,減少自身的損失!

兩、三年前買的預售屋要完工了,新屋落成應該是件喜事,這在景氣大好的時候應該很少人會不去交屋,但現在外面面臨嚴峻的全球金融海嘯,很多人的經濟狀況與當初訂預售屋時可能已經有很大的落差,這時可能就面臨了到底要不要去交屋的困難抉擇?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統計,隨著2003年房市全面復甦,從2004年起到2007年止,全台灣地區每年住宅申請建照戶數都維持在10萬戶以上,直到去(2008)年才驟降到8萬戶以下,所以以建築時程2~3年推估,2009~2010年都還是新成屋完工交屋高峰期,這類面臨要不要交屋難題的人,恐怕只會多不會少!

民眾如果面臨類似的難題,就要從地段、還款能力及如何解套三大層面來檢視到底自己適不適合去交屋。

首先,檢視房子座落地段之生活機能優不優?如果該房子周邊生活機能都完整、交通條件也都不錯,就可確保交屋後房價具抗跌性。具有此一前提,才能進一步考慮交屋後的還款能力,如果真的因為失業或是其他經濟因素,無力負擔每月房貸負擔,那就該與買到房子地段差的民眾一樣,直接進入思考如何解套的問題!

在思考還款能力時,如果家庭經濟狀況還不差,未來工作也還穩定,只是每個月繳款會稍稍吃力些,個人建議,若是這種狀況還是要去交屋,免得已繳的房屋自備款被建商沒收,但要儘量去爭取政府現在所提供的低利優惠房貸(目前利率步到1.775%)或是青年安心首購房貸等,來降低還款壓力,當然使用還款寬限期也是這類民眾可以做的選擇,等2~3年過後,經濟景氣好轉再恢復正常繳款。

萬一房子的座落地段不佳,或是真的已無力交屋,無力正常還款,奉勸這類民眾要有壯士斷腕的勇氣,千萬不要硬撐,免得已住進去的房子,到最後還是淪為法拍屋。

只是根據購屋合約,買預售屋民眾如果不去交屋,建商可以買方片面毀約沒收買方已繳的款項(上限是房屋總價的15%),這時買方就只能以哀兵姿態,向建商哭訴自己面臨的困難,盡量爭取建商的同情,退回部分已繳的款項,能拿回多少算多少,據了解,已有竹科員工以此方式要回大部分款項。

但如果當初訂預售屋是以投資為目的,是屬於投資客,這時要不要交屋考量點就不一樣了,最主要是要看當時預售房價與目前市價之間是否有價差。

如果預售房價與目前市價之間還有不小的價差可賺,交屋後又能在短時間賣掉,或是交屋後可以順利出租、租金又可高過房貸支出,則可以考慮交屋,若是要當包租公,還要注意房子座落地段的抗跌性,免得將來賺得了租金卻賠了房價!

如果兩者間價差不大,或是房價不漲反跌的,則較不建議去交屋,特別是房子座落地段差,交屋後房價跌幅可能更大,或是交屋後無法順利出租,則長痛不如短痛,免得長期住「套房」!

當然,投資客如果放棄交屋,仍然可以採取自住客不交屋的解套模式,放低姿態、哀哀求告,以能拿回最多已繳款項為最高目標,不過,不論是自住或是投資客都要有個心理準備,那就是一旦放棄交屋,要將過去已繳的訂金、簽約金及工程款全部拿回來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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