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救房市最有效?


國內房市交易幾近停滯,因此政府部門正苦思如何救市,學界也提出不同的建言,不過個人認為,想要恢復房市的動能與流通性,除了要重建市場信心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要降低購屋成本,所以要賣方降價是關鍵,當然政府適度調降土增稅或是契稅,也可達到降低購屋成本的目的,是政府要救房市可考慮的有效途徑之一!

自去年下半年來,國內房市交易宛如進入「冷凍櫃」,市場交易幾近停滯,相關從業人員也從過去的月入斗金,一下子變成苦哈哈一族,政府擔心房市交易持續低迷可能影響建築業者營運,間接衝擊借錢給建商的銀行金融體系,所以最近也正研擬「健全房地產市場新方案」,連關心房市的學者也提出相對的因應方案,希望國內房市能及早回到正軌運作。

但是就目前政府提出的相關救市方案,正如學者所批評的一樣,反而會讓賣方(包括屋主及建商)對房價更堅持,無助於房市盡快落底,反而延緩房市復甦的時間。要有效降低購屋者負擔才是好的救市方案,限期調降土增稅或契稅,是可降低房屋交易成本,又比較沒有副作用的救市方案,政府不妨參考看看!

撇開市場信心面不談,一般人的購屋行為主要牽涉到兩大門檻:自備款及房貸,房價高則購屋自備款就高,利率高則房貸負擔高,反之亦然。購屋者這兩大門檻都跨得過,才能順利購屋,所以現在要解開房市低迷的死結,就要從這兩個方向思考。

現在國內的利率已來到歷史低點,所以民眾購屋後的房貸負擔相對是不用去擔心的,現在即使釋出再多的低利優惠房貸或是青年安心成家房貸,同樣的都只是降低房貸端的門檻,對於購屋第一個門檻自備款端是一點作用都沒有,所以現在不論是政府或是業者若想救房市,就要從如何降低自備款端來思考,第一個門檻跨不過去,第二個門檻再低都是枉然的!

非常明顯的要降低自備款端,最有效的就是降低房價,但降不降價的主動權操在屋主及建商的手裡,政府及學者是無從置喙的,只是政府有一項政策工具可使用來降低房價,那就是限期降低土地增值稅,這個工具在2002~2005年間前政府曾使用過,達到很好的成效。

調降土增稅


土增稅是賣屋的最主要成本,當年在土增稅減半政策之下,讓買方有相對的議價空間,有效的促進了中古屋市場的流通性,於是在低稅率與低房價、低利率的環境下,形成帶動房市全面復甦的「三低環境」。最近因為預售及新成屋房價下跌有限,加上利率偏低,造成擁有中古屋的屋主也不願降格以求,相對在買方對房市前景仍有疑慮下,房仲市場交易當然也陷入停滯狀態。

因此,政府若能在半年或一年內(限期才有效果,如消費券要限時消費掉一樣),將目前20~40%的土增稅全面降到10%或更低,某種程度就可以達到活絡房仲市場的目的,若再能搭配限期取消契稅(買方購屋成本,中國救房市就有此一政策),其效力一定會更強。

降稅表面上會讓政府稅收減少,但因市場上房屋交易量會增加,所以在「薄利多銷」的環境下,稅收不一定會減少,根據2002~2005年的經驗,稅收反而是增加的,此一政策不會有讓賣方堅持價格的副作用,卻又能達到活絡市場的作用,值得政府思考。

先租後售

此外,政府也提出「先租後售」的救市方案,不輸是個好的解決餘屋方案,但是在目前建商普遍還「不認輸」的情況下,政府推行此一政策首先會面臨「無貨源」的困境。

在目前政府的救市氛圍當中,手頭有餘屋的建商都還是抱一絲希望,能高價將房子賣掉,絕不會讓自己的房子淪落到廉價出租的命運,所以該政策只有政府手頭的國宅可運用,只是過去幾年政府能賣的國宅都賣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只是一些地段極差的國宅,要出租恐怕都沒有人願意租呢!

因此,政府要推行「先租後售」的救市方案,只有等到建商撐不住,找政府紓困時,政府才有籌碼可以換取建商手頭的餘屋,並轉而出租給中低收入民眾,不過,政府目前其他的房市救市方案,卻讓建商硬撐在那邊,使該政策變成是一個無效的政策。

房貸信保基金

房貸信保基金主要是針對前些年已購預售屋者所提供的一個解決方案,政策方向是不希望這些民眾不要因為房貸成數不足而不去交屋,減輕建商的退屋壓力,希望能創造一個購屋民眾與建商雙贏的局面。

事實上,這類兩三年前購預售屋之民眾,並非全然是因為房貸成數不足不去交屋造成斷頭屋,認為當時房價買貴了、目前市價下跌是一個原因,擔心收入減少或工作不保也是一個原因。所以只是以信保基金多提供一成或100萬元房貸額度,是無法完全解決這類民眾心頭的疑慮。

所以針對認為房價買貴了的民眾,要求建商降價一、兩成,可能比拉高房貸成數一成更有用,更何況房貸成數越高,民眾將來每個月房貸負擔也越高,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救了建商但傷了購屋民眾,是一贏一輸的局面。。

至於對擔心被裁員減薪不敢去交屋的民眾,只有政府盡快振興經濟,穩住全民的飯碗,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住宅增值參與證券(HAPN)

至於學者所提出的住宅增值參與證券(HAPN),個人認為若要在國內施行會面臨三大難題,一是產權登記的問題,國內房地產產權登記是採土地建物一起登記,特別的只有土地與建物分開的地上權登記,並沒有「消費權」與「投資權」的概念及登記方式,到時地政機關是無法辦理登記的,此是一大難題,將來若要轉手也會面臨產權不完整的問題。

第二個難題是與民眾購屋習慣不符,雖說大部分民眾購屋是以自住為主要目的,但是在國人傳統觀念裡,即使是自住的房產,也希望在住了若干年後能夠有增值效應,這樣一來該產品的市場性就很低了!

最後的難題是「誰來晚餐」了,誰會願意來買這類房產的「投資權」,它的擔保品是甚麼?前面的登記問題要如何解決?而且美國次貸的陰影仍在!現在有誰願意拿錢的來買一個產權不完整的產品?主要擁有房屋產權的建築業者願意配合嗎?這些都是推行這個「新產品」面臨的難解習題。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