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陸資來台將帶來企業「築巢效應」


行政院審查通過《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並在第三次江陳會後正式實施,這雖不是直接宣示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商用不動產,但在企業「築巢效應」下商辦需求必然增加,會直接受惠,而在對岸企業派駐幹部產生住的需求下,住宅產品也會有「慢火加溫效應」,這股全面三通所帶來的房市「和平紅利」,將有助於國內房市提早復甦。

雖然馬政府上台還不到一年,兩岸之間就完成了眾人期待已久的大三通,但因有很多配套措施還沒到位,所以實質三通的正面效應並不如預期,其中對岸人流與金流無法合法來台,也就無法產生大家預期中的兩岸「和平紅利」。

行政院終於審查通過《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以及《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設立分公司及辦公室許可辦法》,行政院的開放動作無異是開啟了對岸人流與金流來台的水龍頭,兩岸間的「和平紅利」也將因而水到渠成,表面上雖不是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商用不動產,但是國內商辦市場一定是此開放政策下的最大受惠者。

開放陸資來台,不論是個人、法人或團體,第一要務是設立辦公據點,也就是說首先會出現陸資來台的「企業築巢」景象,這些陸資不論是租或買,都將大幅提升國內辦公室的需求,短期會降低商辦的空置率,長期將拉抬商辦的租售行情,讓國內商辦長期偏低的租售行情,逐漸趕上周邊國家大城市的行情,商辦市場可以真正的與國際接軌。

由於對岸來台設立據點、分公司,就像台商到大陸投資一樣,一定會派總部或母公司的幹部過來,這也就跟著產生住的需求,因此中高檔的住宅需求也將隨之增多,這股陸資來台產生的「外部需求」,也必然會讓一些陸資企業落腳的三通概念區之中高檔住宅或是商務出租住宅(serviced apartments)跟著受惠。

據了解,行政院這次開放陸資來台投資,並不會有陸資來台投資特定不動產產品或是相關不動產產業之正面表列,不過,民國91年政府就已制訂《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早就為陸資來台取得不動產建立法源基礎,該辦法第七條就允許陸資企業因業務需要,得取得「業務人員居住之住宅、從事工商業務經營之廠房、營業處所或辦公場所,以及其他因業務需要之處所」,因此並不需要在這次開放陸資政策中畫蛇添足。

過去幾年開放陸資購買不動產,因為卡在資金來源審核、大陸人民在台居留時間限制以及審查流程地方與中央二級制過於繁複之三大關卡,所以實際成效不彰。

大陸人民會來台購買不動產不外乎四大理由,其一是政治目的,譬如很多人擔心的會不會將台灣整個買下來,這在陸資來台辦法當中就會特別規範,加以排除;其二是純投資,基於看好台灣房地產前景;其三是炫耀的目的,就像很多大陸人士在香港置產炫耀一樣,只是這兩類需求應該是在一段時間交流後才會產生,因為會怕還有政治風險。

其四是自用的目的,過去因為沒正式開放陸資來台,所以即使已取得購買不動產的法源,儘管沒有上述之三大關卡,大陸人民來台購屋仍缺乏自用需求的實質誘因,這些自用的目的應該才是大陸人民來台購屋的最主要力量。

就實務上來看,這次行政院若真的如期正式開放陸資來台,上述開放陸資來台購買不動產的前兩大關卡必然也會迎刃而解,民國91年以來的開放大陸人民來台購買不動產政策,也將隨著這次開放陸資企業投資進入到「終見人下來」的新階段,此外,還會跟著衍生另一類的自用需求,那就是因為台灣氣候溫和對大陸人士產生的「避寒」需求。

基於安定、安全的考量,政府在兩岸之間的開放政策必然是循序漸進的,不可能一次到位,所以即使政府這次的開放陸資或是後續兩岸簽訂金融MOU,都還是會有些限制的,而且初期開放陸資來台也不會馬上就產生有如過江之鯽的驚人效應,就如開放陸客來台觀光的過程一樣,初期冷冷清清,最近才慢慢看出其爆發力。

雖說政府開放陸資來台,對國內商用不動產及中高檔住宅會有直接助益,但還是建議一般民眾,政策發酵會需要一段時間,而且在區域面及產品面不會是雨露均霑,所以不要想著要短線進出,還是要慎選地段及產品,這樣才能真正享受到兩岸之間和解所產生的房市「和平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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