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鎮案是房價的殺手?

十多年前因在基隆港工作的關係,小吳在基隆買了一戶環境清幽,擁有十多項公共設施的大型造鎮房子,建商說政府在附近有一個大規模的建設計劃,當時開價並不便宜,連車位總價450萬,最近也因工作的關係要舉家搬到桃園,想要賣掉該房子,當地仲介開出來的價格卻只有300萬,令小吳簡直不敢相信,當台北房價漲翻天的此時,十多年來自己的房子不僅沒有增值,反而是賠錢的!

無獨有偶,老高幾年前在汐止買的房子,最近剛賣掉,也屬兩千戶的造鎮個案,你想得到的公共設施都有,當初他買高樓層,景觀視野比較好,每坪還高達17萬,但現在委託仲介的成交價卻不到10萬,30多坪的房子一賠就是二百多萬。

「大基地、大中庭、大泳池、多元公共設施…..」,這些大概是所有造鎮個案共通的宣傳訴求,加上低房價的親和力,很自然的讓很多年輕人趨之若鶩,成為人生的第一屋,但是從歷史經驗來看,造鎮案都是中看不中用,住幾年後,當初已是便宜的房價會更便宜,成為房價的最大殺手,購買這類產品之前一定要三思!

每當房地產景氣熱到一定程度,預售推案量就多起來,個案規模也跟著放大,所謂的上千戶的「造鎮」案當然也趁勢而起,以「大基地、大中庭、大泳池、多元公共設施」、豪宅都不可能有的規劃為訴求,不斷以低單價低總價向所得有限的年輕人招手。

不過在房地產市場上「數大就是美」這句話是不成立的,假設建商造鎮所畫的大餅都能真的實現,但是證諸過去幾個還算成功的造鎮案,十年前一戶400萬的房子,即使經過近六年的房市大多頭,現在要賣恐怕300萬都賣不到,為什麼會這樣呢?主要有三個原因:

一、交通不便。因為土地成本低,造鎮案大多位於偏郊地區,除了自有交通工具外,就只能依靠班次有限的社區巴士或是公車,即使是開車到市區的時間似乎不會很長,但不是家中所有成員都有車,通勤成本及距離所造成的生活不便,都是造鎮案房子先天上房價的殺手。

二、生活機能不足。早期的造鎮案真的看不到任何生活機能,但現在的建商已經變聰明了,會與超商或超市業者合作,創造該造鎮案有基本生活機能的賣相,只是人的日常生活不是有超商或超市就能滿足的,公家機關、銀行、郵局、學校等都是家庭生活中所必須的,可惜的是造鎮案往往只能提供很多你可能不會用到的公共設施,卻無法提供上述所需的生活機能。

三、戶數多籌碼亂。就像股票一樣,在外流通的股數越少,籌碼越安定,價格會比較穩定,甚至較容易上漲。但是造鎮個案動輒上千戶甚至是數千戶,隨時都會有人要賣房子,籌碼較零亂,房價不容易穩住,加上交通不便、生活機能不足等問題,更容易形成一種惡性循環,搬出去的人越多、住進來的人越少,閒置的空屋越多,社區公設越少人使用,管理維護也會出問題。

實際上,造鎮案有很多市區個案所沒有的優點,但是最大的缺點是房子保值不易、增值更難,可說越住越不值錢,如果不想跟自己辛苦賺的錢過不去,下訂之前還是再多考慮一下!

留言

匿名表示…
很討厭這種“造鎮“型的房子--正常人都應該要住在寬敞的空間、而不是被當作動物塞近籠子一般大的“千戶公寓“--而且還是很貴的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