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金商圈 享房產增值果實

「昔孟母,擇鄰處」,現代人找房子,當然還擺脫不了幫小孩子找個優良學區的概念,只是隨著商業活動的更加頻繁,普羅市井小民似乎也越來越看出成熟商圈周邊的房產價值,「逐金商圈而居」也成為時下最夯的購屋話題,未來人們回答你住哪裡這個問題時,「我住SOGO百貨商圈」、「我住 × × 車站商圈」,或是「我住 × × 飯店商圈」等類似答案將會越來越普遍!

開車經過某家飯店前,遠遠就看到排隊的人龍,不是要等進飯店check in,而是從旁邊的商家排出來的人潮,過去冷冷清清的周邊店家,現在都變成日進斗金、生金蛋的黃金店面。這只是近二、三年來諸多金商圈誕生的一個故事,而類似的故事在全台各地都在不斷上演中。

記得十幾年前,房地產上有一個廣告詞讓我至今忘不掉,它是這麼說的:「政府造路,財團造鎮」,這句話除了點出建築開發商擅長掌握機先之外,同時也透露了當時建築業者仍然是以蓋房子為主業,經營思維還是停留在「賣房子」的階段,不管是小案子、大案子,只要能將房子賣掉,白花花的現金落袋,業者就心滿意足了! 只是這種思維近年來開始出現明顯的轉變,紛紛跨足到商場、飯店等商用不動產或其他副業,在商業活動帶動人潮,人潮帶動錢潮之下,間接的也就造就了一個個新的黃金商圈,形成房市當中另一股支撐房價甚至是帶動房價的力量。

到底是什麼原因讓建築業者從過去賣房子的思維,轉變到「經營管理房子」呢? 說好聽一點,當然就是要多角化經營,以分散經營風險囉,特別是景氣循環起伏不定,如果獨沽一味,萬一景氣走下坡,可能就要喝西北風了;其次,是都會地區好地段的土地越來越難找,賣掉一塊就少一塊,與其都幫別人做嫁衣裳,不如將好地段的土地開發為商用不動產當金雞母養,一旦經營績效出來,其獲利能力可能還不輸賣房子呢!

更重要的是,從明年開始,台灣將實施國際會計準則(IFRS,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建商蓋房子賣房子都得採取全部完工認列法,也就是說要等建築物完全興建完畢,所有款項都收到了,才可以認列收入。為了多闢財源,介入商用不動產,也變成業者不得不走的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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