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實價登錄資料來實價課稅是違法的


政府實施實價揭露已正式滿一年,只是最近市場上傳言甚囂塵上,那就是稅務機關對於財產交易所得紛紛改採實價課稅,特別是高總價的房子更被列為查稅的主要對象,讓一些投資客人人自危,甚至有媒體也說「變相實價課稅,偷偷上路」了。因此,之前市場上大家擔心的實價登錄後實價課稅真的來了,稅務機關是不是拿實價登錄的資料來課稅呢,果真如此,稅務機關恐怕就觸法了!

實價登錄可說是馬英九政府最重要的一項政績,因為過去數十年台灣房價都猶如一只黑盒子,不僅民眾不知真實房價,政府機關也是拿不到完整的房價資訊,房價資訊透明化一直淪為口號,無法真正落實,為什麼會如此呢?主要是有一些現實的阻力存在。

首先,實價登錄的阻力來自民眾擔心個人隱私會曝光的疑慮,因為房子的交易是人一生當中最大金額的交易,萬一經由實價登錄讓個人的財產露白了,可能會讓人寢食難安,特別是高總價房子買賣的有錢人,更是擔心這方面的問題, 因此能夠不讓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絕對是這些有錢有勢者最高的期望。

其次,是既得利益者的阻擾,在實價登錄之前誰是既得利益者呢?建築業者、代銷業者、房仲業者等等都是既得利益者,他們在沒有實價登錄的環境當中保有資訊不對稱的既有優勢,在房屋的銷售上掌握房價的發言權,雖然這些既得利益者不是全然都反對實價登錄,但若是能夠讓揭開房價黑盒子的實價登錄不上路,他們有人私底下一定拍手叫好!

最後,也是最大的阻力來自於一個似是而非的疑慮,那就是擔心實價登錄之後,政府掌握實際成交價格之後,不久就會實施實價課稅。在目前我國不動產交易稅及持有稅稅基都偏低的情況下,一旦全面開始實價課稅,等於宣布對八成六左右擁有房地產的民眾變相加稅,提到加稅不管是對國人或是在歐美日等國家都是會動搖執政地位的大事,令任何執政者都不敢輕舉妄動的。

為了消彌這個市場上普遍的疑慮,政府在修改地政三法的時候,除了賦予地政機關實價登錄的法源基礎之外,同時也加入了一個很重要的但書,那就是在地政三法當中都加入這樣的條文:「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為課稅依據。」以有效排除民眾可能面臨「實價增稅」的疑慮。

這也就是說,如果政府要拿實價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來課稅,必須先建置完成相關的配套措施,而且這些配套措施須經立法院立法通過,才可以合法進行實價課稅。反過來說,如果政府沒有相關配套措施,也沒有經過立法程序,就拿這些實價登錄的價格資訊來課稅,就是明顯違法(地政三法)的行為,公務員凡事講求依法行政,如果法令還沒有放行,在財產交易所得稅的課徵上,稅務機關就便宜行事拿這些公開資料來課稅,民眾是可以據理來爭取相關的權益!

但是有人還是會質疑,現在稅務機關在抓預售屋換約者的財產交易所得稅,其實價基礎是從哪裡來呢?難道不會直接跟內政部來要嗎?事實上很簡單,只要發函給各家建設公司要其提供交易人相關資訊,就全部一網打盡了,不用拿實價登錄的資料再去費時比對,更重要的是,避免落入不合法課稅的口實!(本文刊登於2013/10/27經濟日報名人看房市專欄)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98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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