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房產五鬼搬運4大手法大公開



最近傳出中信金集團疑似掏空案遭檢調大搜索,雖然案情還撲朔迷離,但是類似利用房地產五鬼搬運的手法在業界傳聞已久,而且其中運用之巧妙,就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最後結果都是瘦了別人荷包、肥了自己啊!


在台灣,利用五鬼搬運手法掏空公司資產,從來就不是傳聞而已,特別是利用房地產高資產價值的特性,進行掏空之實更是司空見慣,檢視過去一些「五鬼搬運」的案例,可以說「戲法人人會變」,只是運用巧妙各有不同,而且手法與時俱進有越來越進步的趨勢,即使把戲被人拆穿,但是在法律上,卻很難追查關係人和掏空者之間的關聯性,最後很可能就不了了之!


到底有哪些五鬼搬運的手法呢?稍稍歸納一下,不外乎以下四種模式,或是這四種模式的變形。


一、點土成金手法


譬如某大股東開發一土地後高價賣給自家上市櫃公司,原來這塊土地可能是不毛之地,但經大股東過一手,馬上價值連城,轉給自家上市櫃公司後,自身不僅甩掉一塊賣不掉之燙手山芋,也讓大筆的現金入自家口袋,這就是典型的點土成金掏空手法。


這在國內營建公司當中是很普遍的事,若是後續公司推案又賺大錢,大家都睜隻眼閉隻眼,相安無事,但若是推案不順、房子賣不掉,土地也盤不掉,就怪景氣不好就是了,也沒人追究,最後公司撐不下去,整個江山也就跟著垮了!


當年國產汽車之所以一夕之間垮掉,據說主要就是大老闆張朝翔、張朝喨兄弟利用此一手法,將大筆土地賣給公司,但因景氣及股東等因素卻又無法開發這些土地,像這樣的手法掏空公司資產,再大的金山銀山也會被挖垮。


二、狸貓換太子手法


上述掏空手法可說是有點不勞而獲,是惡性掏空,狸貓換太子手法是將土地資產加工後,再高價轉賣給另一家公司,賺取不法的價差,一旦被發現該土地價格大灌水,可能就要出代誌了!


過去最有名的案例就屬王令麟的台開購地案了,根據法官指出,當年王令麟所屬的遠倉公司以8.5億元,向欣業永公司朱介曾購入楊梅老坑段2.2萬坪山坡地,其後宣稱投入整地費用2億多,合計總成本約10.5億元,但王令麟卻以18億元的高價,將之轉售給台開公司,從中獲取不法利益近8億元,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王令麟一審被判4年徒刑,併科罰金3千萬元。


當然此一交易案件當年會成局,除了牽涉到賣方狸貓換太子虛灌購地成本之外,據說,還有當時台開副董事長高建文以及立委蔡豪,向台開公司開發部承辦人員施壓所致,算是典型政商掛勾很經典的一件掏空案。


三、瞞天過海手法


這也是很多上市櫃高資產公司炒作股價的一種手法,藉土地資產高價售出,炒高公司股價,大股東趁機出脫持股給公司,獲利落袋後,又宣布售地計畫生變,套牢公司及其他股東。


像是1998年間,味全公司處分三重廠土地案就是有瞞天過海的意圖。原因是在於該土地處分利益高的不合常理,當年第三季財報中,揭露這項土地處分合約,味全高價售地給新燕,處分利益高達36億元,消息公佈之後,味全股價開始狂漲。


市場人士普遍認為,這個處分土地計劃的目的是要營造業外獲利題材來炒股,炒高股價之後,甫因經營權之爭而大量搶進股票的魏家,即可順勢將持股賣給味全集團,將獲利落入自己口袋。但因合約當中暗藏了一條「附買回條款」,經媒體揭露後,味全股價又開始崩跌,成為當年的一樁地雷事件。


此外,2001年間東森媒體與友聯產險之間的不動產假交易案,也是屬相類似的五鬼搬運手法,只是該案子涉及的金額不到1億元,媒體比較沒注意罷了!


四、偷天換日手法


這算是很高段的五鬼搬運手法,不僅僅是偷天換日而已,而且還用了移花接木技巧,先用資產抵押跟銀行搬錢,但是賴帳不還錢,成不良債權法拍後,再由人頭低價買回,最後再高價賣掉或找檯面上建商合作推案,一件土地案可賺上好幾段


這種是一些專業投資客慣用的手法,但最經典的還要屬宏國集團林鴻明的案子,根據檢調調查,1999年林鴻明首先拿金尚昌公司在淡水的70多筆土地,向關係企業中聯信託貸款18.5億元,旋不久就賴債不還,讓其成為不良債權,然後再找來老朋友白天鵝建設以12億元低價將不良債權土地標下,再輾轉賣給林鴻明所虛設的啓揚資産管理公司,從中先撈了差價6億元,這被媒體形容「超完美」掏空案,但更精采還在後頭。


因檢調發現,2006年間在林鴻明操控下,啓揚找來大隱開發建設合作開發水仙段土地,就是知名的淡水「藍海」豪宅建案,由於建案大賣,林從中又是獲利不貲,可說是一條牛剝了好幾層皮,甜頭吃了好幾段。


但是去年10月間該案二審宣判,林鴻明所涉背信掏空、以詐術標購不良債權等罪都改判無罪,只以偽照文書、財報不實被輕判,當然全案還未定讞。只是劇情如此離奇曲折簡直就像九彎十八拐,你說高明不高明。


後半段的劇情與這次傳出中信金跟長虹建設及永約開發購買內湖大樓建案有一點點類似,因為檢調「懷疑」永約開發是辜仲諒所開設的人頭公司。無巧不成書,巧的是,若在搜索引擎鍵入「1小時籌到1億元交保金」,其交保的主角剛好有兩位,就是當年的林鴻明與這次的辜仲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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