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長者買賣屋應該錄音錄影以保障交易權益


最近傳出有高齡長者委託房仲售屋的交易糾紛,由於雙方各說各話、雙方各執一詞,實在很難釐清誰是誰非。在面對越來越多孤老售屋以及可能衍生的交易糾紛,建議主管機關內政部參考金管會的作法,對於高齡長者委託房仲業者買賣屋,應該全程錄音錄影,除可以保障老人家的消費權益之外,業者也可藉此免除「有理說不清」的尷尬處境。

 

有一名高齡83歲的老奶奶向網路媒體投訴說,她孤家寡人一個將手上的房子委託給知名房仲公司銷售,沒想到最後卻因不清楚相關規定,賠上了10萬元「斡旋金」作為違約金,事後深覺有被詐騙的感覺。因此才跟媒體投訴,希望媒體能幫忙還給她一個公道。

 

老奶奶售屋事後深覺被詐騙

 

當然房仲公司也極力解釋其收取該違約金的正當性,外人看來則猶如一場羅生門,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在無公正客觀證據佐證之下,清官也難斷此類的「家務事」。

 

當然,本文並不是要來談論此單一個案,而是想藉此個案來凸顯一個問題,那就是越來越多高齡長者買賣屋的消費權益問題。

 

台灣在2018年就已經進入高齡社會,65歲老年人口超過14%,根據國發會最新的人口推估,預計2025年就會提早進入超高齡社會,也就是說老年人口的占比會超過20%,達到469萬人,每5個人當中就有1個是老人。

 

2025年提早進入超高齡社會

 

加上我國又是一個高住宅自有率的國家,很多老人家名下都有房子或土地,在生前想要做個財產規劃,甚或是要換屋的,恐怕也會越來越多。只是人一旦年紀大了,無可避免的很多身體機能也會漸漸退化,耳不聰、目不明的非常常見,對於房屋等高額資產的處理或是規劃,在整個流程上恐怕也會漸漸力不從心。

 

譬如說房地產買賣委託書、合約書等上面諸多的專有名詞之解讀,或是相關契據上面字體大小等等問題,都可能在交易過程中造成一些困擾,甚而引發不必要的交易糾紛。如果有子女或是相關專業人士陪同,或許就比較沒有問題,萬一像上述提到的案例一樣是孤老一人,或是不想麻煩子女的,可能就不能再用過去一般的交易模式來對待了!

 

金管會的做法值得主管機關參考

 

那麼該怎麼做?來強化老年長者房屋交易的安全以及買賣屋權益的保障呢?現行金管會的做法或許值得房地產主管機關內政部來參考。基於保障長者購買投資型保單的權益,金管會從2019年起規定[1],保險公司販售投資型保險商品給70歲以上的長者,一律需要錄音或錄影,這項規定在2020年更擴大實施範圍,只要保險商品含解約金、生存金,都要比照辦理,也將年齡降低到65歲。

 

房地產交易的金額更高,交易的流程更複雜,其間風險並不下於投資型保險商品,對於長者名下高資產的交易更是需要有一套能夠取信於雙方的保障機制,尤其是對於獨居老人更有需要,這除了可讓整個交易流程公開透明之外,一旦事後有任何糾紛,也有實質憑據可以釐清其中是非對錯,對於從事中間搓合的房仲從業人員也是一種自我保護機制,可說是雙贏的一個設計。

 

至於錄音錄影的細節該如何做?年齡要規定多大?或是身障者是否納入考量?這些內政部都可邀集房仲公會全聯會及各縣市公會代表、專家學者一起來協商,金管會的實務作為也可拿來參考,當然若有雙地政士的配套,當可讓這一新措施更臻完美,也就不會再發生83歲老奶奶向網路媒體投訴的憾事了!



[1]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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